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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日戰爭時期我軍干部工作的經驗

在抗戰期間,人民軍隊繼承和發揚紅軍的優良傳統,始終堅持黨管干部原則,確立了正確的干部路線與干部政策,干部工作得到全面發展并走向成熟,干部隊伍不斷發展壯大,整體素質不斷提高,經受住了歷史性戰略轉變和復雜多變形勢的巨大考驗,不僅為奪取抗日戰爭勝利提供了組織保證,也為解放戰爭作了組織上的準備。
任人唯賢是發展壯大干部隊伍的有力保證
1938年9月,毛澤東在黨的六屆六中全會上指出:“在這個使用干部的問題上,我們民族歷史中從來就有兩個對立的路線:一個是‘任人唯賢’的路線,一個是‘任人唯親’的路線。前者是正派的路線,后者是不正派的路線。共產黨的干部政策,應是以能否堅決地執行黨的路線,服從黨的紀律,和群眾有密切的聯系,有獨立的工作能力,積極肯干,不謀私利為標準,這就是‘任人唯賢’的路線。”毛澤東辯證分析歷代用人方面的歷史教訓,結合我黨干部工作實踐經驗,對黨員干部的“賢”進行了全新的高度概括,進而上升為使用干部的政策路線,為我軍干部工作發展指明了方向。
隨著抗日戰爭形勢的發展,我軍對干部的需求越來越大。毛澤東敏銳地指出:“現有的骨干還不足以支撐斗爭的大廈,還須廣大地培養人才;政治路線確定之后,干部就是決定的因素。因此,有計劃地培養大批的新干部,就是我們的戰斗任務。”在任人唯賢的干部路線指引下,中央軍委、總政治部和八路軍、新四軍制定頒發了指示、訓令、規定、決定等一系列干部政策方面的文件,涉及干部任免、培訓、調配、交流、審查、獎懲、檔案、保健、撫恤、優待、知識分子政策、技術專家政策、被俘歸隊干部政策、傷殘干部安置、干部退伍辦法等等,極大地增強了干部隊伍的吸引力凝聚力,干部數量得到迅速提升,保證了抗日戰爭形勢發展對干部的需求。到1940年,八路軍、新四軍的排以上干部由1937年的1.1萬余人迅速發展到5.1萬余人,新增干部4萬之多。抗戰期間,僅抗日軍政大學就培養干部10萬多人。
德才兼備是選拔任用干部的根本原則
抗日戰爭時期,黨中央和中央軍委不斷吸取經驗教訓,積極探討和摸索干部考察、任用之道,提出了德才兼備的干部選拔任用標準,并積極付諸實施。正是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,有效克服了“小山頭”“小團體”“小圈子”等不正常現象,培養和造就了一大批優秀人才,保證了抗日戰爭勝利。
1937年8月,總政治部明確規定,選拔干部的標準應從政治條件和工作能力兩方面出發,而以政治條件更為重要。毛澤東在黨的六屆六中全會上指出:“中國共產黨是在一個幾萬萬人的大民族中領導偉大革命斗爭的黨,沒有多數才德兼備的領導干部,是不能完成其歷史任務的。”他在這里雖然把“才”放在前面,但并不是要以才為先,“德”在其次,強調的仍然是“兼備”。1940年11月,時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的陳云提出提拔干部的原則:“德才并重,以德為主。反對只顧才不顧德,也反對只顧德不顧才。才和德應該是統一的。才,不是空才;德,也不是空德。考察一個干部的才和德,主要應看完成任務中的表現。”他還提出了使用干部的原則:“按照才干,按照需要,同時兼顧。量才為主,應急也不可免。”1941年9月,中央軍委《對軍隊老干部工作的指示》提出:“今后提拔干部,必須以德(對革命忠實)、才(工作能力)、資(資望與斗爭歷史)兼顧,不以斗爭歷史為唯一的或第一的標準。”1942年11月,第十八集團軍野戰政治部《關于部隊組織工作的指示》明確,“提拔干部必須掌握德才資的原則,不能單從資格出發而忽視其他條件”,顯示了德才兼備的選拔任用干部原則在部隊中的貫徹落實。




